【一拍】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普东社区正兴福海苑小区11号楼3单元101户房产

起 拍 价:358,680
拍 卖 时 间: 2021-01-30 10:00:00
标的物类型: 不动产
标的物介绍
起拍价:358,680
加价幅度:0
类型:不动产
保证金:70,000
竞价周期:1天
优先购买权人:无
评估价:512,400
延时周期:5分钟
标的图片
竞买·须知/公告
  • 本院在执行青岛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喜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于喜名下的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普东社区正兴福海苑小区11号楼3单元101户房产进行拍卖本院依法委托京东网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普东社区正兴福海苑小区11号楼3单元101户房产。1层/5层、成套住宅、建筑面积87.16平、混合结构、2013年。评估价512400元。


        郑重声明:委托人不承担拍卖物已知、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与承办人联系


    特此公告


    OO十二月三十日


  • 竞买须知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将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普东社区正兴福海苑小区11号楼3单元101户房产


    如有房屋(土地)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向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视为本次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大小与有权部门颁布证照面积、大小一致。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上支付。超期付款即视为悔拍。


      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即墨通济支行


      号:9020102600242050003005


    开户行联号:402452106521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缴纳罚款、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成交后,买受人不履行本告知义务的即视为悔拍。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办理权证申办、过户时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多道的契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营业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中产生的税费,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部分,案款分配后有剩余的,在退回被执行人前买受人可持有效单据到本院申请返还)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以上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一切税、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被他人租用、占用、使用、借用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腾迁、追索、协商等事项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罚款、车辆扣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成交后拍卖人仅出具裁定,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自行承担后期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法院解除查封及金融部门办理解压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限于评估报告所明确列明的项,如事后发现有未经评估报告依法评估估价的附属物,买受人需补交差价,拒绝补交的拍卖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送达拍卖成交裁定书为准,在此之前如遇特殊情况,拍卖人有权撤销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本次拍卖公告内容适用于以物抵债及变卖。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2-87562672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标的物详情

    现状处置,委托人不承担拍卖物的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