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名称 | 奥迪小型轿车 车牌号:鲁B5TK79 | |||
处置依据 | 司法裁定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鲁0202执3051号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详询办案法官 | |||
标的物所有人 | 张代客 | |||
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详询办案法官 | ||
钥匙 | 详询办案法官 | |||
所在地 | 详询办案法官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本院查封 | ||
抵押 | 有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情况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1年06月21日 | 车辆出厂日期 | 2014年9月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2015年02月11日 |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 | 详询办案法官 | |
行车里程 | 113782公里 |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 详询办案法官 | |
品牌车型 | A8L 3.0T 4HGCREGQ5A0 | VIN码 | 详询办案法官 |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燃料种类 | 详询办案法官 | |
发动机号 | CRE013696 | 发动机功率 | 详询办案法官 | |
车身颜色 | 黑色 | 变速箱类型 | 详询办案法官 | |
排量 | 3.0T | 排放标准 | ||
违章记录 | 详询办案法官 | |||
配备情况 | ||||
瑕疵情况 | 以现场实物为准,因未实际看样或未了解拍品情况导致的信息误差,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拍卖为现状拍卖,过户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税费应依照法律、行政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车辆一切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并负担。拍卖成交后涉案车辆的所有过户等相关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1、涉案车辆本院已依法扣押并由申请执行人保管,法院负责涉案车辆成交后交付。 2、本次拍卖过程采用线上VR看样,不组织任何形式线下集中看样。 3、车辆实际情况以评估报告载明内容为基准,财产以现状进行交付,法院不对处置财产质量进行瑕疵担保,车辆过户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车辆负担的罚分、罚款如需过户中涤除,均需要买受人进行涤除,否则买受人需承担无法完成车辆过户风险。 4、车辆详情在评估报告中均有载明,人民法院不再负责回复任何关于车辆现状的问题咨询。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物评估价 | 340000元 | ||
标的物费用 | 税费总价 | 买受人自行向向相关单位咨询并依照法律、行政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 ||
税费情况 | 交易过户费: | |||
评估车辆费: | ||||
验车费: | ||||
打票费: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法定程序确定参考价后,依法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特此公告。
二、案件基本情况:
权属人:张代客。
拍卖依据:(2020)鲁0202执3051号执行裁定书。
三、拍卖财产:
拍卖标的:奥迪小型轿车 车牌号:鲁B5TK79。
四、拍卖程序:
1、拍卖时间:2021年09月20日10时至2021年0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起拍价:238000元,保证金:23800元,增价幅度:2380元。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五、拍卖方式:
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
拍卖财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三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财产权益的转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税费负担: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依照法律、行政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九、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拍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产生二次过户费用,参照第八条规定处理。
3、看样联系电话:400-831-5919/13792849397、18363902698。
十、注意事项:
1、竞买不动产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登记机关了解初始登记时间、不动产使用的年限、不动产性质及面积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流程及所需的相关材料;
2、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或欠交的税费等有关事项;自行向物业、水电等有关部门了解事关拍卖标的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自行向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户口落户与迁出问题;
3、竞买无证房产等地上建筑物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有关部门或集体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或出租人等了解有关违法、违章以及租赁等情况;
4、竞买动产的,如涉及机动车、船舶、机器设备等,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了解该动产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或欠税等;机器设备相关的型号、组件、质量等,务必在竞拍前自行核实查看。
十一、拍卖款缴纳:
1、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本院(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东海西路支行,账号:6228400247019803364)。
2、拍卖款全额汇入本院账户后,请与办案法官沟通后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公示公开:
竞买人竞得拍卖的财产后,在本院网络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本公告由本院负责解释。
本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咨询电话:曹法官(0532-80880738)
拍卖咨询电话:400-831-5919/13792849397、18363902698 山东恩实辅拍有限公司(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拍卖须知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将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不迟于竞买开始前三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和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迟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拍卖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办理权证申办、过户时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产生的多道契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营业税、欠费等)均依照法律、行政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以上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税、费。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纳余款。交款方式、交款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2-80880738
拍卖咨询电话:400-831-5919/13792849397、18363902698 山东恩实辅拍有限公司(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