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18号70号楼商业102户房屋

起 拍 价:1,913,561.48
拍 卖 时 间: 2021-01-19 14:14:51
标的物类型: 其他
标的物介绍
起拍价:1,913,561.48
加价幅度:0
类型:其他
保证金:1,913,561.48
竞价周期:60天
优先购买权人:无
评估价:2,814,061
延时周期:5分钟
标的图片
竞买·须知/公告
  • 拍卖公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1月1日10时至20213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1870号楼商业102户房屋 房产

    评估价:2814061,变卖价:1913561.48,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9500元及其整数倍。建筑面积248.57平方米。周边环境便利详见评估报告。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李泓伯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32-88895065 孙法官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内有住户。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上述资产案件当事人等,自本公告满五日视为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标明案号:20200212执恢224,拍卖标的物名称: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1870号楼商业102户房屋 房产

    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

    账号:2060008674205000010922

    开户联行号:402452004300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32-88895065 孙法官
    拍卖咨询电话:山东司辅15822532810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00年十二月二日

     

  • 竞买须知

    须知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定于20211110时至20213110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网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
    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可能存在的税费及物业费、水电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十、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 

    账号:2060008674205000010922

    开户联行号:402452004300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七个工作日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15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咨询电话:孙法官电话(0532-88895065

    山东司辅(拍卖咨询):15822532810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00年十二月二日

     

  • 标的物详情

    附件下载: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执行案号

    2020)鲁0212执恢224

    法院电话

    0532-88895065

    标的物名称

    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1870号楼商业102户房屋

    情况说明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1870号楼商业102户房屋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崂山法院首封

    5.有无优先购买权?

    暂无

    6.有无租赁

    无租赁

    7.税费如何分担?

    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气费、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以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内有住户,法院只负责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负责房屋清迁及交付;因清迁产生的纠纷,本院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