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39号-1 | ||
标的所有人 | 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 | ||
标的现状 | 是否已腾空 | 是 |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 | ||
经营情况 | 无经营 | ||
钥 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
抵押 | 无抵押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569.9平方米 | |
房产年龄 | 70年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房屋楼层 | 网点房1层与负一层 | ||
周边配套 | 周边具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包括青岛格兰德中学、青岛延安二路小学、青岛上清路小学、青岛第四十七中学等,且有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办公厅等服务机构,另外临近青岛动物园、青岛植物园等景区,人流密集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4626742元 |
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关于变卖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39号-1网点房的公告
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将于2020年12月14日10时至2021年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网点房:位于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39号-1,包含地上一层与负一层(地下室)两处,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301.24平方米,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68.66平方米。依据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拟破产清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松德评字【2019】第19372号),地上一层评估价值人民币 4254111元,负一层评估价值人民币372631元 ,其价值总计为4626742元。该网点房为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合法开发,具备办理产权条件,但当时未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管理人就办理产权登记问题已经向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咨询,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市北区上清路39号土地出让金有关事宜的复函》。买受人可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办理相关证件。
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以上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可以向管理人咨询或至管理人处查看上述文件。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2020年12月2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2、变卖价:2961116元,保证金:2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看样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人:于律师,电话:13906485171)联系具体事宜。
三、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2月2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交付等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及交付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物交割、产权登记及水、电、煤户名变更手续中所涉及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具体费用等详情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款项支付
1.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2.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延吉路支行】;账号【233840727049】。
3.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八、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9号联合大厦17A)签署变卖成交确认文件。
2.变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变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联系人:姜律师,电话:15066183924
法院监督电话:8309866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变卖须知
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将于2020年12月14日10时至2021年2月12日10时止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变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网上变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39号-1网点房,包含地上一层与负一层(地下室)两处,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301.24平方米,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68.66平方米。依据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拟破产清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松德评字【2019】第19372号),地上一层评估价值人民币4254111元,负一层评估价值人民币372631元 ,其价值总计为4626742元。该网点房为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合法开发,具备办理产权条件,但当时未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管理人就办理产权登记问题已经向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咨询,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市北区上清路39号土地出让金有关事宜的复函》。买受人可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办理相关证件。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条件: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五、禁止参加变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②网络服务提供者;
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并公示《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并非《变卖成交确认书》。
八、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2月2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延吉路支行】;账号【233840727049】。
十三、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南区南京路9号联合大厦17A)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变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转让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变卖人不作办理产权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有权在变卖结束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及管理人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及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联系人:姜律师,电话:15066183924
法院监督电话:8309866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